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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老干部局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2016-06-05 13:06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省委老干部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实施意见》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1月22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自1982年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老干部工作综合性文件,对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组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学习贯彻《意见》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要求。省委高度重视《意见》贯彻工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对研究制定贯彻文件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求。整个起草过程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原则,省委老干部局分组深入14个市州和18个县市区、5个乡镇(村、社区)开展专题调研,先后召开座谈会31场次,广泛收集了各市州老干部工作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离退休干部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15个省直相关部门书面征求了修改意见,并提请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后印发。制定《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湖南离退休干部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是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对于推进我省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贡献,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问:我省《实施意见》有哪些特点?

答:《实施意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老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总结吸收了近年来我省老干部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指导性强。《实施意见》着眼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好地适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提出了“一个总体要求、六个更加注重”的总体思路,方向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既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又有具体的方法途径,是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行动指南。二是针对性强。《实施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效地解决了离退休干部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了广大离退休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者的关切。比如针对离休干部医药费不能异地直接结算问题,明确规定要推动离休干部医药费异地直接结算;针对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不能落实的问题,明确规定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主要用于订阅报刊杂志、组织活动学习、走访慰问等,在退休干部公用经费中列支;管理经费主要由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使用,在单位、部门的公用经费中列支。针对老干部服务用车不明确的问题,规定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直接服务于离退休干部公务出行、集体活动和看病就医及相关服务需求时可使用服务用车。三是操作性强。《实施意见》在目标和任务方面都尽量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比较具体的意见。比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听取老同志的意见。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求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每两年走访慰问一次;等等。这些规定具体刚性,便于操作。

问: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总体上应把握哪些要求?

答:《实施意见》指出,当前我省正处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离退休干部队伍人员结构、思想观念、活动方式、服务管理发生深刻变化,离退休干部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智慧和力量。《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必须准确把握“五个新”,即:必须准确把握离退休干部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新定位;必须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对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必须准确把握离退休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新使命;必须准确把握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必须准确把握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机制的新理念。

问:对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教育引导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实施意见》充分体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出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重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要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是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用党章党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四是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强调要采取谈心谈话、网络对话、热线电话等方式,加强与离退休干部的日常联系和思想沟通。要注意发挥面向离退休干部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阵地作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问:如何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

答: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是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关键所在。《实施意见》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一是各地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组织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与在职人员党组织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同表彰。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把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二是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书记一般由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副职配备专职副书记,在现有编制内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三是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列入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贴。四是积极探索在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任党组织书记。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列入组织部门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五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理论学习、党费收缴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等制度规定,确保每个离退休干部党员都处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服务之中,始终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网络活动平台,增强党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实施意见》还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并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

问:对发挥离退休干部独特优势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实施意见》把发挥离退休干部独特优势单独成段,提出任务和要求,顺应了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发展方向,体现了对离退休干部的尊重和重视。《实施意见》要求,要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引导他们把作用向最能体现自身特点优势、最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领域聚焦,充分发挥他们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良传统,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施意见》牢牢把握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对坚持不懈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作出明确要求和规定。一是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以积极的心态、历史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正确看待国家的发展变化,客观分析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正确理解周围的人和事,做心态阳光的模范长辈;通过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关心教育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区建设等方式传播正能量。二是坚持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及时把他们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改革举措的看法和建议反映出来,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是组织离退休干部在各类媒体上传播正能量。同时,《实施意见》强调,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和各类涉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发动更多老同志在各自专业领域增添正能量。注重发现和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以此影响和带动更多的老同志发挥个人专长,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问:对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什么具体要求?

答:《实施意见》把落实两项待遇(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作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基础保障。在离休干部服务保障方面,主要是做到“三个切实”:一是切实落实“三个机制”,即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明确要求健全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资金保障机制,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医药费及生活补贴,现渠道无法完全保障的,由上级企业或者单位主管部门给予帮助,上述渠道无法解决的,由同级财政负责保障,同级财政有困难的由上级财政帮助解决。推动离休干部医药费异地直接结算。二是切实明确管理责任。地方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没有明确服务管理机构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党委和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三是切实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好他们的各项待遇,及时帮助解决医药费报销难等问题。对居住在农村的离休干部,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多渠道、多方面给予关心照顾。

在退休干部服务保障方面,主要是“六个明确”:一是明确了基本原则,即要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二是明确了工作内容,重点是抓好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学习安排、作用发挥等;三是明确了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短医药费报销周期,推进医药费异地直接结算。四是明确了坚持社会化管理方向。要积极稳妥、协调推进社会养老工作,努力构建以家庭为基础、单位为保障、社区为依托、社会服务机构为补充的退休干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五是明确了服务平台。要综合利用政府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优待服务、志愿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健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社区平台,增强社区承载功能和服务管理能力。六是明确了具体路径。要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发动社会力量,推动更多的涉老团体、更多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来为退休干部提供养老服务。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要进一步完善“两个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长效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适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通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或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二是完善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救助机制,对参加革命时间早、长期身患重病、家庭收入低、因灾致困以及处在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困难单位的离退休干部,通过开展党内关怀、推进志愿服务、纳入社会救助、拓宽帮扶资金渠道等办法,予以适当照顾。

问:如何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

答: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是加强离退休干部两项建设、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的重要场所。《实施意见》主要提出了“四个重点”:一是把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进一步明确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单位性质,尚未明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相应增加工作经费。三是推进老年教育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和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四是要注意用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国家老年教育等资源,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拓宽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的领域和空间。同时《实施意见》还强调,在探索推进老干所转型发展中,要统筹办好老干部(老年)大学。

问:如何保证《实施意见》规定的责任落到实处?

答: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关键是领导重视。《实施意见》重点提出了“三个强化”的规定:一是强化党委政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级党委、政府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建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职能部门职责。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谋划、科学指导,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实行地方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能,加强检查督促,推动各部门抓好中央、省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离退休干部各项费用及相关工作经费落实到位。机构编制、教育、民政、文化、卫生、体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有关部门在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时,要主动征求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在推进各项改革中,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编制稳定,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同时,《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关心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大交流、培养和使用力度,积极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条件。按规定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问:下一步我省将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

答:抓好中央《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级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下一步,重点是“三抓”:一是抓学习。采取专题培训、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等方式,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上来。二是抓落地。坚持立说立行,采取1+x的办法,研究出台一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把《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同时要推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三是抓督查。跟踪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进展情况,确保中央、省委精神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确保各个主体的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老同志的各项权益保障到位。(来源: 湖南省委老干部局 发布时间: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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