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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老字【2010】03号文件关于对高龄老年人发放长寿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
2017-12-04 18:47  

关于对高龄老年人发放长寿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

衡老字【201003号文件

各县市区老龄委、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2010年4月3日上午第2次(13届2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就如何落实发放好高龄老年人长寿生活补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长寿生活补贴由2400元提高到3000元,新增600元在县市区财政和城乡低保地方配套资金中解决。视情况各县市区可提高发放100岁以上老人长寿生活补贴标准。

二、100岁以上老人的住院费实行实报实销。看病的费用按百岁老人的身份解决。是农民的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是城镇居民的通过城镇居民医保解决;是干部职工的通过干部职工医保解决:

三、90-99岁老人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生活补贴的费用在县市区财政和城乡低保配套资金中解决。

四、严把申报关,凡申报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一是本人写睑,审锖并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四份),每份申报表贴当年1寸免冠彩照1张。二是填好申报表后,首先到村(社区)、乡镇、(街道)、派出所、民政办签字盖章,然后到县市区老龄办(单位)、公安局、统计局(人口普查办)签字盖章。三是送申报的老年人手持当年当月字样的《中国民政》杂志6寸彩照两张;四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人口普查1-3次、第一代身份证、工作证、人事档案(家谱等能证明90岁以上老年人原始材料送市老龄办审核批复,方可领取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

五、严把管理关。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资金和百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金由各县市区老龄办管理。市直和国省驻衡单位由市老龄办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部门监督和检查。要强化发放对象管理工作,准确把握健在高龄老年人的基本情况;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做到专款专用。

六、解决工作经费。高龄老年人遍布全市,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工作量十分大,县市区财政要相应安排必需的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衡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衡阳市民政局 衡阳市财政局

二0一0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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