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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老年文体协会管理办法
2018-09-30 10:38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和规范南华大学老年文体协会建设与管理,进一步丰富和活跃离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南华大学老年文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指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学校离退休人员,自愿组织在一起经离退休服务中心批准的非营利性老年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 协会工作原则

1、接受离退休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协助离退休服务中心组织和开展相关的文体活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3、组织活动坚持安全第一、积极自愿、就近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 协会的成立和撤销

第四条 协会的成立与撤销,均须报离退休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和备案。

第五条 协会成立的条件

1、已定期开展活动,每次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20人;

2、有专人组织活动的开展;

3、会员人数不少于30(包括30)人;

4、有规范的名称和章程;

5、协会会长、副会长须从本协会成员中产生。

第六条 协会申请成立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南华大学老年文体协会组建申请表》(附件1);

2、协会章程;

3、会员名单。

第七条 离退休服务中心在收到发起人成立协会的申请表后进行审核、讨论作出决定,符合建会要求的,准予填写《南华大学老年文体协会登记表》(附件2);不批准的,将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七条 协会的撤销或取缔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应予以撤销或取缔:

1、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

2、拒绝接受离退休服务中心正常工作指导的;

3、一年内不开展任何协会活动的;

4、对学校声誉或在广大离退休教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5、协会成员减少至不足30人的。

第三章 协会成员和负责人

第八条 协会一般设会长(团)1名,副会长1-2名,秘书长1人,由会员大会民主推荐选举产生。协会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活动管理等由协会自行决定,重大事项经过集体民主讨论后决定。

第九条 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任期四年。热心协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的,可以连选连任,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

第十条 会长的职责

1、制定协会章程,建立健全协会管理制度,确保协会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组织开展会员活动,对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负责;

3、吸收发展新会员,保持协会生机与活力;

4、对协会经费使用负责;

5、每年根据会员参加活动、交纳会费情况等对会员名册进行登记汇总;

6、总结协会工作,提出次年活动内容及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老年文体协会的会员必须是我校离退休教职工,且符合参加协会所要求的年龄限定、身体状况等,自愿填写《南华大学老年文体协会会员申请表》(附件3),经协会同意后,报离退休服务中心备案。同一人原则上参加的协会不超过3个。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按时交纳会费;

4、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5、监督协会经费使用;

6、协助、配合做好协会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退会或取消会员资格:

1、因病去世的;

2、一年未参加协会活动的;

3、书面申请退出协会的;

4、拒绝履行会员义务,不按协会要求交纳会费的;

5、违法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四章 协会的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应围绕“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 协会开展本协会内活动、承办离退休人员文体活动,或参加省市区组织的老年文体竞赛或展演等,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包括活动方案、预算等(参加上级部门竞赛展演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经离退休服务中心研究同意后执行。未经同意自行参加各类活动不予以经费支持。

第十六条 协会坚持安全、健康、和谐原则开展活动。会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活动,地点原则上只限在衡阳市内。每位会员必须遵守活动对年龄及身体状况的要求,关爱自己,不带病参加活动,凡感到身体不适的必须主动停止,否则,发生事故的责任由会员本人负责。协会组织的活动和比赛必须有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尤其是运动类的竞技比赛项目,确保所有活动不发生安全事故。协会开展具有安全风险的活动需与参与活动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十七条 离退休服务中心根据学校预算以及协会规模、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情况等划拨活动经费。会员人数50人(包括50)以下的,每个协会3000元/年;协会人数50人以上的,超过的人数按照50元/人/年增加,每个协会每年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元。各协会报销活动经费,须凭发票等有关凭证以及活动简讯、照片等相关资料,到离退休服务中心审核,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办理。

第十八条 会费是协会开展活动的基础和保障。会费收取标准由各协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定,报离退休服务中心备案。会费收缴和使用原则上由协会自主负责,安排专人管理,要求定期向会员公示,做到在本协会内部公开、透明。

第十九条 协会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协会日常工作与组织活动。经费使用应本着量入为出、节约原则,要求有预算、有计划,统筹安排,杜绝盲目开支和计划外开支。

第二十条 每年年底前,各协会向离退休服务中心提交本年度协会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作为核拨活动经费的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离退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018年4月2日

附件1

南华大学老年文体协会组建申请表

协会名称

发起人姓名

会员人数

发起人

联系方式

申请理由

协会宗旨

申请附件明细

1. 协会章程

2. 协会工作制度、活动计划等

3. 会员名单

离退休服务中心审批意见

审批人: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离退休服务中心和老年文体协会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南华大学老年文体协会登记表

协会名称

职务

姓名

电话

微信(QQ)号

会长

副会长

副会长

秘书长

会员人数

收取会费/人

成立时间

改选时间

理事人员名单

备注

注:本表一式两份,离退休服务中心和老年文体协会各留存一份。

附件3

南华大学老年文体协会会员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申请加入的

协会名称

健康状况

手机号码

QQ或微信号

我自愿申请加入( )协会。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为增进会员友谊、丰富校园文化奉献力量。

本人承诺,在活动中将安全问题放在首要位置,所有安全责任由本人全权负责,并承诺将此条款告知家属。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人: (签名)

年 月 日

注:1. 本表一式两份,协会和个人各留存一份。 2. 同一人原则上同时参加的协会不超过3个。

附件【南华大学老年文体协会管理办法2018.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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